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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日期:2022-08-19 浏览:127次
8月15日,记者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获悉,央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最近发布了《关于保险公司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表示将安全有序地组织保险公司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明确保险公司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核心要素,自2022年9月9日起实施。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促进保险公司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是进一步拓宽保险公司资本补充渠道,提高核心偿付能力,有利于提高保险公司风险防范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也有利于进一步丰富金融市场产品,优化金融体系结构。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又称永久债券,是指保险公司发行的资本补充债券,无固定期限,包括减记或转换条款,可以在持续经营和破产清算状态下吸收损失,满足偿付能力监管要求。
北京联合大学管理学院金融系教师杨泽云告诉记者,续永债没有明确到期时间或期限很长的债券,其偿还顺序先于普通股和优先股,后于普通债券和次级债券的债务。由于永久债券没有明确的期限或较长的期限,最终要么赎回,要么转换股票。债券一般以3年或5年为定价周期。在定价周期内,债券的利率锁定在一定的水平。发行人根据利率水平向投资者支付利息。在债券的每个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是否赎回债券。也就是说,债券产品是通过在没有固定期限的情况下达的义务成为债券产品。
杨泽云指出,永久债券也被称为债券中的股票,因为永久债券发行人不仅没有固定的还款期限,而且在永久债券的每个付款日,发行人也可以选择将当前利息和所有递延利息推迟到下一个付款日,不受任何递延利息支付次数的限制,也不被视为违约。
2019年1月,中国银行首次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不仅为商业银行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提供了模式,也拓宽了其他金融机构补充资本的渠道。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不仅增加了金融机构的资本,而且提高了金融机构防范风险的能力。
无固定期限资本补充债券在银行业很常见,尤其是中小银行。允许保险公司通过发行可持续债券来补充资本也是扩大资本补充来源的重要工具。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研究主任朱俊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保险业务的发展和严格监管的要求,特别是第二代实施后,大多数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有所下降。允许保险公司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补充债券,保险机构可以利用这一新工具补充资本不足,丰富补充资本的方式。
事实上,在今年披露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的61家寿险公司中,55家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同比下降,41家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同比下降,导致11家寿险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00%,16家寿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50%,19家公司相对接近监管红线。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可持续债务最重要的作用之一是提高核心二级资本,提高核心偿付能力的充足率。当第二代二期工程正式实施时,可持续债务的启动等于及时雨。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副主任李文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指出,今年实施的第二代第二阶段对保险公司足够的偿付能力水平有很大的影响。许多保险公司迫切需要补充资本,允许保险公司通过发行可持续债券来补充资本。此外,2019年,中国允许商业银行通过发行可持续债券来补充资本,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保险公司进一步发行可持续债券提供了经验和参考。
杨泽云告诉记者:中国保险业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对资本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此前,保险公司已经允许发行次级债券、资本补充债券和其他债券来补充资本。近期允许保险公司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将进一步拓宽资本补充渠道和资本来源,为保险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第二代二期偿还是允许保险公司进行可持续债券融资的导火索,但我认为,根本原因在于中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和风险防范的需要。
本通知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第三号,以下简称第三号公告)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发行申请。
那么,保险公司发行永久债券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根据3号公告,申请发行永久债券的保险公司需要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去年年底,经审计和上一季度财务报告,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央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李文忠告诉记者,保险公司30%的核心资本可以司30%的核心资本,确保满足监管机构对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的要求。而且,可持续债券的融资成本相对较低。公司偿付能力提高后,还可以使用赎回条款赎回债券,巩固原股东利益。
根据通知,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来补充核心二级资本,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余额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30%。同时,《通知》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发行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应当包含减记或者转股条款。触发事件发生时,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应当减记或者转股。
所谓股权转让,是指当触发事件发生时,债券可以转换为发行人的股权。相反,减记是指当触发事件发生时,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减记为零。
具体来说,《通知》将保险公司减记转股的触发事件分为连续经营触发事件和无法生存触发事件。其中,持续经营触发事件是指保险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30%。无法生存的触发事件是指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如果不减记或转股,保险公司将无法生存;或者有关部门认定,保险公司不注资或者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就无法生存。
但在李文忠看来,保险公司减记或转换永久债券的可能性相对较低。他告诉记者,根据《通知》持续经营触发事件和无法生存触发事件,保险公司永久债券将被减记或转换,但这两起事件通常不太可能发生,在严格监管的背景下,中国保险公司的整体质量和安全性较高。然而,他还指出,根据近年来中国许多保险公司的接管,一旦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这种可能性将大大增加。
从以往商业银行发行可持续债券的情况来看,由于可持续债券的投资准入相对严格,投资主体有限,对可持续债券的需求不足。如果保险公司的可持续债券投资准入仍然很高,它也很可能面临同样的问题。杨泽云指出,包商银行二级资本债券已全额减记,投资者担心中小型金融机构发行具有减记或转换条件的资本债券。因此,中小型保险公司可能对发行可持续债券有很大的需求,但能否顺利发行或低成本发行仍有待市场检验。当然,中大型保险机构可能更容易发行可持续债券。
此外,《通知》还要求赎回。保险公司发行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赎回后偿付能力不达标的,不能赎回;支付利息后偿付能力不达标的,取消当期利息支付义务。保险公司不能按约定支付利息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投资者无权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保险公司。
李文忠认为,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保险业的快速发展,拓宽金融保险机构筹集资金的渠道,保障金融保险机构的偿债能力,对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