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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日期:2022-04-21 浏览:253次
中国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基本法正式出台!
2022年4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衍生品法》(以下简称期货衍生品法),自2022年8月1日起生效。
同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祝贺期货和衍生品法通过,并表示下一步将认真学习,贯彻期货和衍生品法,充分了解期货和衍生品法的意义,全面了解和掌握期货和衍生品法规定的相关制度和措施,加快制定,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完善期货市场基本制度,严格执行法律规定,不断提高监督执法水平,充分发挥期货和衍生品法在促进市场改革、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功能方面的积极作用,积极稳步推进期货市场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市场一直高度关注和期待期货和衍生品领域的基本法。在期货和衍生品法正式出台之际,《期货日报》记者采访了来自法律界、学术界、期货运营商和市场交易者的各界人士,对期货和衍生品法进行了评价和解读。
中国证监会:制定期货和衍生品法六项制度安排。
中国证监会表示,期货和衍生品法的制定,以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方向,全面系统地规定了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的、开放、充满活力、弹性的资本市场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具有非常重要和深远的意义。在总结历史经验和借鉴国际有益实践的基础上,制定了期货和衍生品法。
具体来说,一是重点规范期货市场,兼顾衍生品市场。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的法律性质基本相同。两者深度融合,功能互补,紧密相连,共同服务于实体经济。然而,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的发展程度是不同的。期货和衍生品法从市场实际情况出发,统筹考虑两个市场:一方面,系统规定了期货交易及其结算交割等期货市场的基本制度,建立了交易者保护体系,规范了期货经营机构、期货交易场所、期货结算机构、期货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的运作,明确了期货市场的监督管理。另一方面,将衍生品交易纳入法律调整范围,充分吸收20国集团在全球金融危机后加强衍生品监管的共识,借鉴国际成熟市场经验,建立单一主协议,终止净结算、交易报告库等衍生品交易基本制度,并授权国务院制定具体的发展方法。
二是在总结和完善现有经验的基础上,为改革和创新留出空间。期货与衍生品平衡体系稳定与改革创新的关系:一方面,总结期货市场30多年的发展经验,运行良好、成熟可行的期货交易、结算交付、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运行监督体系和实践,确定保证金监控、账户实名制度,稳定市场预期,适应当前市场发展的特点。另一方面,顺应市场发展趋势,打破期货市场发展的体制障碍,在品种上市机制、期货公司业务范围、保证金多元化等方面做出创新安排,发挥立法的前瞻性和先导作用,支持市场改革创新。
第三,充分发挥期货市场的功能,提高为实体经济服务的能力。期货和衍生品法制定了促进期货市场功能的制度安排:明确规定国家支持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市场价格发现、风险管理和资源配置的功能;鼓励实体企业利用期货市场从事套期保值等风险管理活动,明确豁免限额;采取措施促进农产品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引导国内农产品的生产经营;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品种上市机制,原则上规定品种上市的基本条件,优化品种上市程序,丰富期货品种,完善产品结构;扩大期货公司的业务范围,为提高期货公司的业务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更好地为实体企业服务,预留法律空间。
第四,加强市场风险防范和控制,维护国家金融安全。期货和衍生品法的制定将预防和解决市场风险作为首要任务,进一步完善风险控制体系,巩固市场稳定运行的基础。规定期货交易实行无债务结算、强制清算等风险控制制度,明确期货结算机构中央对手的法律地位,完善期货市场风险识别、预防和处置制度,加强期货交易场所一线监督责任,规定应急措施和应急措施,完善市场监控制度,建立三维多元化的风险控制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加强违法处罚,显著提高违法成本,有效维护市场秩序。
第五,建立交易者保护制度,加强对普通交易者的保护。为了反映监管的人性,期货和衍生品法突出了对普通交易者的保护,建立了交易者保护制度:建立交易者分类和适当性制度;系统规定交易者保护制度,明确交易者享有的权益;禁止期货交易场所、监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期货经营机构从业人员等特殊主体参与期货交易,防止利益冲突;全面、系统地禁止期货经营机构损害交易者利益;完善期货市场民事法律责任制;引入双方承诺制度;完善多重纠纷解决机制。
第六,以国际最佳实践为基准,构建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的新模式。扩大对外开放是提高中国期货市场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唯一途径。期货和衍生品法的制定填补了国外期货交易法律制度的空白。明确法律的国外适用效力;从引进和走出去两个方面提供国内服务,建立国内外市场互联体系,适应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外监督机构的框架和原则。
本报评论: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春风如贵客,一到就繁华。热烈祝贺期货业期待已久的行业大法期货和衍生品法,昨日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必须有法律,然后才能实现。期货和衍生品法的审议和批准反映了国家对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发展的高度肯定。
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期货和衍生品市场是一个以规则为导向的市场,对法治建设有很强的本能动力和内在欲望。从交易所规则到部门规章制度,再到国务院行政法规,再到期货和衍生品法的审议和批准,期货市场30多年的发展实际上是市场法治体系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不断完善的创新过程。特别是在期货市场发展初期的1994年,期货交易法进入了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从期货交易法到期货法,再到最终的期货和衍生品法,法律名称的演变反映了国家和社会各界对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的理解的深化。
目前,期货市场已建立了相对完整的期货和期权产品体系,期货现货加速整合,场内外并联,不仅能基本满足政府部门、经济产业、微观组织、宏观调控、价格管理、风险规避、资源配置和风险收益多层次市场需求,而且迅速崛起为世界上最大的商品期货交易市场和重要的金融期货交易市场,成为国际衍生品市场的重要新力量,具有参与商品国际定价和维护国家经济利益的坚实基础。
在世界上一个世纪以来没有大变化加速演变,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关键时期,期货和衍生品法审议,是国家对专业风险管理市场30多年的高度肯定,也是专业风险管理市场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更大的经济价值和市场功能。
遵循法律,依法治理。期货和衍生品法的审议通过,代表着市场稳定、快速、高质量的发展,具有高水平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