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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日期:2021-03-23 浏览:66次
近日,证监会官网披露一则行政处罚,两年前被央视《焦点访谈》栏目点名的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又进入了公众视野。
证监会发文表示,因康美药业2016年、2017年、2018年年报存在虚增收入、虚增货币资金等财务造假行为。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当时(以下简称正中珠江)为康美药业提供审计服务。因正中珠江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对正中珠江没收业务收入1425万元,并处以4275万元罚款。
早在2020年5月13日,证监会就已发布了关于康美药业财务造假的行政处罚措施,对康美药业处以顶格60万元罚款,对6名主要责任人采取10年至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其中包括康美药业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马兴田,时任康美药业副董事长、副总经理以及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许冬瑾,时任康美药业董事、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邱锡伟。同时,证监会表示,已将康美药业及相关人员涉嫌犯罪行为移送司法机关。
累计虚增营业收入291亿元
康美药业主营业务为中药饮片生产、销售。公司的主要生产和经营产品为中药饮片、西药、保健食品及食品、中成药、医疗器械等。这样的一家中药企业在2019年却因虚增超大额度的货币资金和营业收入引起热议。
此事最早要追溯到2018年,当时就有媒体质疑康美药业货币现金高、存贷双高、大股东股票质押比例高和中药材贸易毛利率高等问题。
随后2018年10月18日,康美药业披露了一份澄清说明,表示货币现金高的原因为货币现金业务扩张及近年来的企业并购、新增的项目投资、产业并购和中药材贸易等对货币资金和融资规模的需求大;同时,公司自身的融资渠道单一,投资项目规模较大、回收期较长,公司必须不断地保持融资节奏。
但是在后来,由于证监会调查的压力,康美药业在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一份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表示由于一系列会计处理上的问题,导致存货少计195亿元;造成公司营业收入多计89亿元,导致货币资金虚增299亿元。康美药业坚持是因为会计处理方面的错误,想减小财务造假的影响。
这份公告一出,就引起了多方关注,如此数额巨大的财务造假在A股市场上也是罕见。就连央视的《焦点访谈》和央视财经频道也专门跟进了此事。
而在2020年证监会发出的行政处罚中查清,康美药业《2016年年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225亿元;《2017年年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299亿元;《2018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362亿元。累计虚增货币资金886亿元。
《2016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90亿元,多计利息收入1.51亿元,虚增营业利润6.56亿元,占合并利润表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6.44%。《2017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00亿元,多计利息收入2.28亿元,虚增营业利润12.51亿元,占合并利润表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5.91%。《2018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85亿元,多计利息收入1.31亿元,虚增营业利润20.29亿元,占合并利润表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5.52%。《2018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6亿元,虚增营业利润1.65亿元,占合并利润表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2.11%。累计虚增营业收入291亿元。
不断举债,2019年负债达439亿元
而康美药业的债务问题也十分严重。在其2019年年报中,披露了2019年年末,负债439亿元,其中流动负债278亿元。2018年年末,负债463亿元,流动负债260亿元。
数额庞大的债务也是因为其多次发行债券,多次贷款。
2018年4月26日,康美药业披露拟发行不超过等值于200亿元人民币的债务融资产品,2018年4月26日,披露拟发行公司债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60亿元),2019年,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向康美药业又发放了信托贷款13亿元,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委托贷款20亿元。
2020年1月18日,康美药业与13家银行签订合同,拟贷款金额为100.48亿元。而除此之外,康美药业还多次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
而在康美药业披露了财务问题后,评级机构也迅速下调了康美药业的债券评级。2019年8月披露将“15康美债”、“18康美01”和“18康美04”的评级从A下调到BBB;而在2020年下调到了CC。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康美药业年报上的负债好像没有弄虚作假。负债真实披露的底气在哪?那就是数额庞大的虚增货币资金。
为了大额举债而金融机构和债券投资人不起疑心,康美药业就选择了虚增货币资金这条路。金融机构在准备对康美药业提供贷款,债券投资者准备购买康美药业债券之前,当然会调研公司的财务状况,而当看到公司的货币资金达到几百亿时候,当然会相信公司的业绩水平和偿债能力,不会有所顾虑。这虚增的货币资金和营业收入就相当于是给康美药业的信用背书。
不过随着评级机构将康美药业“15康美债”、“18康美01”和“18康美04”的评级从A下调到了CC后,康美药业信用已跌入谷底。
大举并购,88.79亿被用于炒股
那么康美药业不断举债的目的是什么呢?那就是大举并购。
在2017年和2018年两年,康美药业就收购了超过20家企业。但是2018年到2020年业绩越来越差,2018年,康美药业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还为3.74亿元,到了2019年,则为亏损46.6亿元,而2020年,康美药业预计将亏损148.5亿元到178.2亿元。短短三年时间,从盈利3.74亿到亏损超过百亿。
在巨额的亏损下,康美药业近几年还有着几十亿的投资性房地产。2018年年末投资性房地产金额为42亿元,2019年年末投资性房地产金额35亿元,到2020年3季度末,还有35亿元的投资性房地产。而作为对比,市值为1587亿(截至3月22日收盘)的云南白药2019年年末投资性房地产金额仅为66.4万元。
同时,证监会查明在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康美药业在未经过决策审批或授权程序的情况下,累计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非经营性资金116亿元用于购买股票、替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偿还融资本息、垫付解质押款或支付收购溢价款等用途。
并且康美药业与关联公司存在88.79亿元的资金往来,被关联公司用于购买康美药业股票。
上述一系列恶劣的财务造假行为和违法行为,短短三年从盈利3.74亿到亏损超过百亿可谓是自作自受,在新的退市规则下,很大可能会直接退市。
打击证券市场违法犯罪,维护市场稳定发展
康美药业这一系列连续的行为是A股市场一起及其恶劣的重大财务造假事件,也是一起重大的违法事件。在证监会发布的2020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中,康美药业造假也是其中之一。
在康美药业的造假案件中,对审计机构正中珠江和一直以来担任康美药业债券发行承销的广发证券也得到了严厉的惩罚,证监会行政处罚禁止广发证券相关债券承销人员10-20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债券承销业务相关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2020年3月1日,新《证券法》正式实施,其中大幅提高了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完善了证券违法民事赔偿责任,明确了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等。同时,明确中介机构及其责任人员未履职时对投资者承担的过错推定、连带赔偿责任,提高中介机构违法处罚力度。到现在,新《证券法》正式实施已过一年,新的退市制度也让市场能够及时淘汰劣质企业,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