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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日期:2019-10-30 浏览:285次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157号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严格控制总量,限制氧化铝增量发展的建议
氧化铝行业是铝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氧化铝产业快速发展,2018年产能突破8000万吨,产量达到7253万吨,基本满足了国内电解铝生产需要。目前,国内电解铝已实行严控产能总量政策,对应的氧化铝市场总体需求有限,在资源供应、环境容量等约束加大的情况下,不宜再通过控制氧化铝产能总量规模、实行产能减量或等量置换等行政手段约束行业发展,应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创造公平市场环境,引导氧化铝行业有序健康发展。2018年,发展改革委联合我部印发《关于促进氧化铝产业有序发展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18〕1655号,以下简称《通知》),从加强科学谋划、严格项目管理、加快转型升级、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对规范氧化铝产业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采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继续严格执行土地、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并适时对氧化铝建设项目采取函询、调研、抽查等多种形式进行检查,确保《通知》要求落实到位。
二、关于严格行业准入,逐步淘汰落后产能的建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提升氧化铝产业发展质量,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规范行业发展。适应铝行业技术进步的实际,我部启动《铝行业规范条件》修订工作,充分与《通知》有关内容衔接,进一步提高工艺装备、能耗、资源综合利用、安全环保等要求,完善“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通过市场化方式,引导企业做优做强。需要说明的是,新修订的规范条件是通过市场化方式推动企业做优做强的引导性文件,不具备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二是推动落后产能依法依规退出。2017年,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印发《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了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标准实施,构建多标准、多部门协同推进工作格局,促使落后产能关停退出的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我部开展了企业能效对标达标活动,对重点氧化铝企业进行了能耗限额标准专项监察,利用阶梯电价政策倒逼低能效、落后工艺装备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