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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日期:2022-09-07 浏览:157次
9月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尹中青在2022年中国(郑州)国际期货论坛上表示,期货和衍生品法完善了中国金融法律体系,完善了中国期货和衍生品行业和市场法律体系,满足了期货和衍生品行业和市场法治的需要。
尹中清认为,促进期货和衍生品服务国民经济和实体经济是立法的根本目的。期货和衍生品法对于国民经济和实体经济服务的功能定位具有重要意义。
期货和衍生品法满足了期货和衍生品行业和市场的统一和完整需求。尹中清介绍,长期以来,中国金融业和金融市场一直实行分业经营和监管。随着混合业务的发展,期货市场日益增长,衍生品市场得到了很大的发展。由于衍生品市场规模巨大,但仍缺乏完整的规章制度,迫切需要立法提供统一的法律制度。
“期货和衍生品法采用统一立法模式,协调场内外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的协调发展,明确期货与衍生品的结构关系,将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纳入同一法律。这有利于为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的发展提供统一的法律保障,消除市场分割模式,为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的协调发展奠定基础。”尹中卿在论坛上说。
首先,促进改革和创新。期货和衍生品法坚持市场化理念,注重市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基于期货和衍生品市场改革和监管转型,充分考虑品种、业务、监管、制度和机制的创新发展趋势,减少行政许可。借鉴证券发行登记制度改革经验,期货和期权合同品种上市采用并联审批模式,改革为交易场所申请、中国证监会登记的品种上市机制。
其次,致力于规范保护。期货与衍生品法兼顾规范与发展的平衡,从而兼顾规范与发展的平衡。“规范期货交易和衍生品交易”“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为立法目的。明确禁止欺诈、操纵市场和内幕交易,对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交易者合法权益作出系统规定。
最后,它有利于确保和促进。期货和衍生品法符合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的趋势,为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的长期发展提供法律指导,预留法律空间。从法律层面明确,国家支持发挥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的三大功能,鼓励从事套期保值等风险管理活动。扩大和扩大期货业务机构的业务范围和业务规范。针对衍生品市场规则分散、市场基础设施不统一、监管标准不同等问题,从法律上明确了单一协议、净结算等核心交易机制。
国际化是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的自然属性,国际市场大宗商品的价格通常由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形成的价格决定。在经济全球化的前提下,期货和衍生品市场本质上是一个国际市场。对任何国家来说,对外开放和国际化都是提高期货和衍生品市场核心竞争力的唯一途径。尹中清认为,期货和衍生品法也适应了期货和衍生品行业和市场对外开放的需要。
他说,近年来,虽然中国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的开放取得了积极的成果,但总体来看,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的国际化刚刚开始,对外开放的深度和广度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期货和衍生品法坚持国际发展理念,注重保持中国制度规则的特点,注重符合国际惯例,期货和衍生品市场互联,参与机构权利义务、交易员权益、跨境监管合作,从法律层面制定相关制度安排,保障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的开放和国际化。